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综合以上几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合同期间有明显过错或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如:泄露商业机密或违反保密协议),还是能够解除的。劳动合同的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总结: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名誉权及其法律保护有什么?
名誉权及其法律保护有什么?一、名誉权及其法律保护有什么?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软件产品登记有什么区别?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软件产品登记有什么区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软件产品登记有什么区别?一、目的的不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主要是原来的公司可能会继续给你交保险,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1.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原因有哪些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原因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