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的公司能扣员工工资吗?

  在我国的公司能扣员工工资吗《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因此,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二、要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实践中,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没有经济损失的迟到、早退等,公司可以以扣工资的方式处分,至于扣款金额,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单位内合法的规章制度确定(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事先全公司公示,而非事后告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扣除经济处分后,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经济处分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在我国相关的公司不能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如进行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举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法律规定,如劳动者对相关的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协商这类劳动者,对公司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总结:在我国的公司能扣员工工资吗《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内部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内部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内部行政行为是“外部行政行为”的对称。发生于行政组织内部,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是指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如行政首长对工作的指挥,对机关内部的组织和管理以......


·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
      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如今诉讼中的证据类型已经不限于过去的传统证据了,电子数据、录音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有的人质疑录音证据的效力,对此最高法曾经做出了相应的......


·被国企开除会被记入档案吗?
      被国企开除会被记入档案吗?会被记入档案,如果被开除了,会把开除的材料放入个人人事档案。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


·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否合法?
      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否合法?打架一般都是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打架的事态严重之后就有可能会升级为聚众斗殴,相比之下聚众斗殴的社会恶劣性质更加严重,因为涉及到的行为人数量多......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怎么算?
      周末和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怎么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足疗涉黄怎么处罚
      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如果卖淫的处罚款、拘留。处10日以上1......


在我国的公司能扣员工工资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