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财产分割一年后反悔怎么办?

  一、财产分割一年后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二、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签订好财产分割协议书后,就应该遵守约定,开始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一方反悔,只有存在对方欺诈胁迫手段导致离婚财产协议内容不合法时,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对财产分配。在诉讼时效内,法院是支持这种诉求的。
  
  
  
总结:一、财产分割一年后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不同
      说到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其实很多人都是无法准确进行区分的,因为在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上面,其实这二者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不过再怎么相似毕竟不是同一个犯罪,因而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同点的。......


·股权内部转让程序应该怎样办理
      股权内部转让程序应该怎样办理首先要去公证处做一个股转,将股权转让出去。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再就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及银行。财务帐直接移交......


·一、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什么?
      一、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什么?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前者并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后者是属于一种将他人物品占为己有的行为,是会受到我国刑法的立案处理的,拾得遗失物和盗窃的规定是遗......


·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家里面的未成年子女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父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都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其中就会涉及到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实践中,作为女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呢?严格意......


·邮寄送达有什么规定
      邮寄送达有什么规定一、关于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


·对偷逃税款的罚金是如何计算?
      对偷逃税款的罚金是如何计算?国家《刑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对偷逃税款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


一、财产分割一年后反悔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