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知名商标品牌被抢注侵权吗?

  
  一、知名商标品牌被抢注侵权吗?
  
  
  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
  
  
  另外,《商标法》采用的是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此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再次,《商标法》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已经获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
  
  
  将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进行注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即使通过了注册,也可以予以撤销,但是,如果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人不主张撤销,则丧失了该项权利。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向商标局陈述商标在先使用事实和理由,提出反对注册意见。
  
  
  最后,小编提醒,古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开始开展业务宣传之前,就应该先进行商标注册,甚至进行多类别商标保护注册。
  
  
  正面例子,可以去看看阿里巴巴旗下商标的注册时间,肯定是在你看到某个产品上线之前就申请注册了。
  
  
  反面例子,“金拱门”,更名的新闻都出来了之后再进行商标申请注册的,而且金拱门之前也没有使用,然而很多彼“金拱门”注册都比此“金拱门”注册在先,估计“金拱门”后续商标之争会比较精彩,对企业来说这些都是经营风险和成本,不值当。
  
  
  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见,我国采用的是注册原则。它是以申请注册作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属于谁。而在先使用不能作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即使商标使用者已经在商业上使用某一商标,如果没有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也不能获取商标专用权,其使用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申请原则只对最先申请商标注册者认定其享有商标专用权,这一制度的法律结果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因此,除非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商标的注册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商标抢注算不上侵权行为。我国以注册时间先后为依据进行商标注册受理。注册在先的商标受到法律的保护以及拥有着相应的权利。商标的注册程序,申请在先,谁先使用并不是注册商标的依据。
  
  
  
  
总结:一、知名商标品牌被抢注侵权吗?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另外,《商标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发生继承纠纷时怎么找遗产继承律师?
      一、发生继承纠纷时怎么找遗产继承律师?1、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组成的,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必然有好的律师,要请律师首先要考虑的是找好的律师事务所。2、看律师的名气和律师以......


·虚假广告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广告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一、虚假广告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广......


·一、法律规定痴呆病人可否立遗嘱?
      一、法律规定痴呆病人可否立遗嘱?不可以以立遗嘱,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经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如果已......


·驾驶机动车撞车肇事逃逸扣多少分
      驾驶机动车撞车肇事逃逸扣多少分?肇事逃逸轻微的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公司培训合同毁约有违约金吗?
      公司培训合同毁约有违约金吗?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一、新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新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知名商标品牌被抢注侵权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