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需要应诉吗?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需要应诉吗?
  
  需要;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而调解是由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进行的,如果被告不到庭,调解将无法进行。因此,除被告下落不明外,审理离婚案件,被告必须到庭。
  
  二、由于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作为判决依据的,如果被告不到庭,审判人员只能听到原告的一面之词,无法全面客观地考察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从而极易导致错案。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一法律规定为拒不到庭的离婚案件被告适用拘传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是下落不明,而是故意回避庭审,则应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以便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此类离婚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被告确实下落不明,那么由于客观上无法组织原、被告调解,因此,可在审理中取消调解程序,而直接进行裁判。裁判依据是最高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即“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一起案件里都是有原告和被告的,在开庭之日这两人都是必须要到庭进行审理,这样双方的各自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受到保障,只有应诉才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出来,不然的话就会被判缺席,这样对于自己来说就非常的被动。结果也会对自己不利。
  
  
  
  
  
  
总结:男方起诉离婚女方需要应诉吗?需要;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存在着基于请求权的时效制度和基于形成权的除斥......


·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


·自首的认定时间有限制吗
      自首的认定时间有限制吗一、自首的认定时间有限制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案自首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在被抓获以前向有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才可以认定为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


·一、发现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吗?
      一、发现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吗?发现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但若是他人有隐藏或者是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已经是离婚后的两年之后,或者是发现此类行为的......


·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去?
      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去?一、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去诉讼离婚是离婚的重要方式之一,诉讼离婚一般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离婚问题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离婚需要当......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受害者是重伤,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需要应诉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