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根据两个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来写就行了。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该如何在协议里表述二人的离婚原因。对于协议中离婚原因的表述,建议大家只要笼统描述一下就好。这是因为:首先,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不会对双方的离婚原因做详尽审查或调查。民政机关只会对双方离婚的意见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审查,即只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明确向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机关表示自己愿意离婚即可。其次,很多当事人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出于对自己名誉的保护往往不愿向包括离婚登记机关在内的第三人承认。因此如果另一方强行要求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是由于有第三者而离婚的话往往会招致对方的反感并很有可能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而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这种结果的出现显然没有必要,毕竟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快捷的离婚方式。由于上述原因,建议大家在离婚协议格式的问题上简单概括一下就好。比如“性格不合、感情不合”等。顺利达成离婚愿望才是最终的目的。二、协议离婚的条件(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有些夫妻离婚只是长久的矛盾,积压了太多的矛盾的话,可能会一时之间有所爆发,对感情,家庭生活有所失望的情况下就想要离婚,离婚的原因直接写成感情破裂即可,就算双方协议离婚,可能是因为对方出轨,但在离婚协议书当中不是说就必须要填写真实的原因的,离婚原因本就因人而异。
  
  
  
总结: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根据两个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来写就行了。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该如何在协议里表述二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另案起诉的民事诉讼有哪些?
      另案起诉的民事诉讼有哪些?在诸多纠纷解决机制中,民事诉讼是能够比较公平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的权益纠葛的一种优先选择。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出庭应诉,这样的解决形式公正有效。当然,一......


·一、申请分期社会抚养费要交多久?
      一、申请分期社会抚养费要交多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


·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景洪市北片区、中心城区、江北片区、嘎栋片区部分地块(景洪西路至原景洪镇至二分场、一......


·流产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现目前我国的司法活动普遍脱离不开司法鉴定,不仅仅是因为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更是因为司法鉴定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司法鉴定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那么,流......


·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一、协议离婚的原因应该怎么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