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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控制的作品依法享有使用并利用其作品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如果拥有著作财产权,那么其可以利用其创作的作品经过发表,出版等行为而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法律中所包含并且得到法律认可的权利。至于许可使用权就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可以允许他人使用其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权利。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果需要使用他人作品,那么应该在事先与著作权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许可使用的权利名称,许可使用的地域以及范围,薪酬的支付方式以及标准还应该注明双方的违约责任。任何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权利且未标注在许可使用合同中,另一方当事人都不得予以实施。转让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转让使用权中的权利,并且能够通过其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使用权中所包含的内容。转让也应该订立相关的书面合同,对转让的权利作出明确的标识,并且规定出其使用范围,任何未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权利都不得实施。获得报酬权。即著作权人能够通过依法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此权利是许可使用权中所派生出来的权力,但是有时候获得报酬权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以及意义,比如在特殊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以获得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这样,他人必须支付著作权人一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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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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