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1、电动车在撞人之后,可以根据被害人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诊治等所产生的收款凭证等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等多项费用:一是挂号费,一般是按照挂号的次数和科别等来进行赔偿。二是检查费,根据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程度,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等费用应该要给予赔偿,而在没有进过医院的同意,受害人自己到医院检查所花费则不计入到赔偿的范围之内。三是药费,这一项费用必须是因为撞人的行为而对受害人形成伤害所需要医治而产生的药费,其赔偿的标准一般与医院所开具的处方为准,如果是受害人自行购买,并且与其损害时无关的一些药品,是不能够计算到赔偿范围之内的。四是住院费,受害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医院住院进行观察和治疗所产生的相应费用也是应该要赔偿的,直到医疗机构发出了出院的通知单过后,如果受害人还是没有正当的理由继续住院是不会给予赔偿的。2、在进行结案的时候,如果当事人的身体还是没有恢复,但是还是需要继续治疗的话,根据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者是鉴定的结论,确定其必定会发生的一些费用,按照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进行一起赔偿。3、确定好了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之后,在一审辩论终结的期限内所产生的药费,应该由当事人向提出鉴定审定,来作为判案的一种依据。此外,受害人在进行与损害所相关的一些补救性的治疗时,比如镶牙、植皮等治疗所花费的也是应该要给予补偿的。如果因为侵害的行为而引起了其他的一些并发症而产生的费用,也是可以适当给予补偿的。4、关于受害人是就地治疗还是转院的问题,一般是根据其自主选择来决定,如果就医医疗费超标,或者是转院而造成的费用太高的话,法官可以根据职权来进行判断,结合受害人相关的病历和诊断来对其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判断。5、而后续的医疗费用的问题,一般有三种操作方法:一种是一次性进行赔偿,也就是将今后可能在治疗上面发生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结算;二种是按照今后会发生的损失来另外进行起诉;三种是在已经确定好给予一次性的赔偿之后,在后续的实际治疗当中发生的费用已经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的数额的话,超出的那一部分是有权进行另外的起诉的,但是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者是鉴定结论。6、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期间,如果有需要从外购买药品的,也是应当要有医疗机构出具一定的证明,并且确实需要为前提。7、关于诱发疾病的医疗费用,一般是按照事故当中的因果关系来确定,也就是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来确定责任的有无,然后按照原因力的比例来赔偿医疗费用。此外,还有受害人因为受伤害误工而导致的损失,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一般是按照其工作性质来进行计算和赔偿。
  
  
  
总结:?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1、电动车在撞人之后,可以根据被害人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诊治等所产生的收款凭证等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指定民事诉讼答辩期?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指定民事诉讼答辩期?一、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答辩期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与义务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法人代表......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现如今从事技术开发领域的人才颇多,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过您可能并不太了解技术开发合同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又如何进行赔偿呢?下面是由我们整......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


·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有哪些区别?
      我们对于单位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共同犯罪虽然都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关于他们的本质问题,我们仍然需要探究,团伙犯罪是指以两人及以上为单位,实施故意行为的犯罪,主要以青少年为主,从事损害......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就,因此国家逐渐加大了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一些单位因为自身的发展会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


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