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有的,由于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合同的对方的误解、对标的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方面的误解或对标的物的价格方面、数量方面、包装方面、规格方面、履行合同的方式、履行合同的地点、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内容的误解,都可能会造成签订重大误解合同的行为,由此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的损失。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若不是以下几种情况就有法律效力:(一)签订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二)签订者恶意串通他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三)签订者用了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的;(四)签订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五)签订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法典》的规定:在签订有着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时,行为人是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合同的撤销。签订合同的双方中有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那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中的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下,使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明显有失公平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重大误解下签定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可根据自身所处状况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2、可撤销的合同就是意思不真实的合同。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的法系,大多数的规定的可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可撤销的合同和无效的合同的相同之处:合同都能由于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导致合同自开始就不具有效力,但两者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的合同主要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是有效的,而无效的合同是从开始都没具有法律效力;可撤销的合同中的撤销权有时间的限制,有法律规定,有着撤销权的当事人从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有撤销权;可撤销的合同中的撤销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让合同继续的有它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已经签订的合同,而无效了的合同是当然无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没有权进行选择。合同签订要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在事后是可以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撤销,然后双方可以协商具体的合同撤销事宜。
  
  
  
总结:有的,由于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合同的对方的误解、对标的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方面的误解或对标的物的价格方面、数量方面、包装方面、规格方面、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醉驾看守所会被打吗?
      一、醉驾看守所会被打吗?酒驾进看守所,不会被打。发现打人现象,可以控告。犯人之间互相殴打的,会受到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察打犯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家庭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那才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换言之,要是家庭本身都没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在离婚的时候也就不用对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不过一般夫......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企业在员工存在着违章,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规辞退和正常辞退。违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吸毒罪会判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犯罪既遂的条件包括什么
      犯罪既遂的条件包括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