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的,但是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三十的限度规定的,法院将会尽量将违约金控制在百分之三十之内,超额的部分可以相应的进行降低。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按照其中的约定严格履行的,将会被视为违约行为,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需要按照约定中的规章制度进行赔偿。违约金的赔偿通常不会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最高限度,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合同违约金再这个法定的限度之内的,法院一般是会给予支持的。
  
  
  
总结: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的,但是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三十的限度规定的,法院将会尽量将违约金控制在百分之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逃税多少立案标准
      逃税罪的解释所谓逃税,指的是纳税人利用各种手段为逃避向国家纳税的一种行为。逃税一般有2种:一种是利用非法的手段不纳税或者比实际缴的税少的行为,这种也叫“漏税”。另一种通过合法手段不纳......


·海事海商案件赔偿明细相关依据是什么?
      海事案件在我们生活当中涉及到的较少,这些一般都由专门法院去管辖,所以说涉及到的相关案例我们也会比较陌生,只要涉及到侵权,都会有赔偿问题,下面我就来看看海事海商案件赔偿明细相关依据是......


·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不仅新楼盘市场火爆,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异常火爆,甚至二手房主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因为房价比前几天高而就地起价,这样对于买家来说处于很被动的位置。那么,二手房买卖流......


·交通肇事致伤后期治疗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伤后期治疗费用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致伤后期治疗费用的规定是后续治疗费用也应当纳入到需要赔付的医疗费用的范围之内,交通事故中的后续治疗费也需要肇事者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


·民事案件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民事案件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一、民事案件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


·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投资和融资这两个词。我们应该都听说过,但是真正接触的人并不多。像我国现在鼓励自主创业的情况下,一大批人才的出现,在精通自己的项目的同时,您应该有必要的了解一下一......


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