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呈报批捕的对象是谁?
一、公安机关呈报批捕的对象是谁?
刑事拘留后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予以释放。二是报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三是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
二、刑事拘留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需要明确的是,公安机关是否作出批捕申请,是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初步认定,则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相关证据文件和相关情况进行申请逮捕,检察机关则应当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具体情况双方都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总结:一、公安机关呈报批捕的对象是谁?刑事拘留后处理方式有三种,一是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予以释放。二是报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三是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开车肇事逃逸后来自首可以轻判吗?
开车肇事逃逸后来自首可以轻判吗?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已经既遂,是交通肇事后逃逸,不逃逸的话是3年以下,逃逸就是3年以上了,所以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有自首行为,所以会从轻减轻处罚。......
·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失败一般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失败一般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审核失败的可能原因如下:(1)身份信息不正确;(2)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3)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
·江苏高温费有几个月?
江苏高温费有几个月?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年复一年的高温补贴话题又成为关注的热点。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部分地区上调,其......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4、向人民法院起诉。5、申请强制执行。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诉讼离婚可以是夫妻中一方提起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由于此时离婚夫妻之间都是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了争议,因此就需要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内容了解清楚,这样在......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预告购房的时候消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物权,签订预售合同。有的人想申请期房抵押预告登记,那么申请预告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公安机关呈报批捕的对象是谁?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