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上述规定表明,无论是否有经济收入,都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离婚一方虽失业,但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久?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所述,离婚后男方么有拿到抚养权的,应当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即使其失业在家,暂时没有收入也要支付,如果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规定,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法院可以按照当地职工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养费,判决男方给女方一笔抚养费。
总结: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有没有抚养费?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是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交通事故致残疾人死亡,赔偿折半并无法律规定,只是赔偿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受害人死亡赔偿范围包括:......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含义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
·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苏州作为江苏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对于江苏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区域经济的形成也有着不小的推动,但是在新的发展时期,苏州与全国其他各地的发展也存在相同的境遇,那就是土地资源的短......
·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组织清算组全面接管企业,并展开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将职工报酬、税费支付完毕后,就应该支付普通债权。很多时候,企业不止有一个债......
·没收和罚金可以合并执行么?
没收和罚金可以合并执行么?没收和罚金可以合并执行,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都是对犯罪分子财产......
·通州征地补偿每户补偿多少
通州征地补偿每户补偿多少通州区位于北京市的东南部,随着北京逐步深入发展,通州的地理位置日显优越和重要。因此征收通州土地发展经济尤为必要。那么如果征收了,通州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呢?这......
一、男方失业期间抚养费怎么判?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