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一、什么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二、哪些合同属于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以法律为准绳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类别
  1、不动产合同
  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要式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
  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
  要式合同 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式合同涉外合同
   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相关定义,当需要要式合同以及有名合同时,一定要了解以及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这也能够让合同更有法律的保障,为了双方的利益,不管是谁只要签署了合同都要遵守合同的条约。
总结: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一、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行政处罚复议机关错误加重处罚怎么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是我们行事的准则,约束着我们知法守法,一旦我们触犯了法律,就要承受行政处罚,甚至担负刑事责任。当我们受到行政处罚时,如果对结果不满,可以提出诉讼来行政复议,......


·最高院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那么,在法律实践中......


·股权转让原值确定方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值确定方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股权转让原值股权原值实际上就是股票的货币价值。就是投资人投资到企业的股本金,在企业会计核算就是实收资本。二、股权转让原值怎么确定主要依据......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谨防哪些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谨防哪些风险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1、用假房产证进行欺诈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赁手段将房子租到手后,再制作假房产证,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房子快速出售后携......


·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使用商标名称属于侵权吗?
      如果他人商标已经注册,别人就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会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