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处理由谁来承担?

  一、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处理由谁来承担?
  
  根据《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关闭、破产等原因办理注销的,应当持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其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两类工伤职工(即:在职1至4级工伤职工、退休工伤职工),后续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两类工伤职工以外的其他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注销手续,其中对在职5至10级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公司注销步骤
  
  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注销之前都必须要把公司所有的职工安顿好才能让公司进行注销,而对于有工伤的职工,一般只要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保险部门就会进行承担,所以,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一般就会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总结:一、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处理由谁来承担?根据《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关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交通事故车辆过户可以吗?
      交通事故车辆过户可以吗?一般是可以的,但如果有违章罚款等,应该在过户前处理完毕;事故赔偿与车辆买卖没关系,除非已经被诉讼保全。 不过户也可以卖,但是必须和原行车证上的车主去公证处做公证......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起诉离婚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离婚当事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或者,由于不得已的原因,选择了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请......


·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细则有什么?
      一、新劳动合同法赔偿细则有什么?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


·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
      担保公司的抵押车能买吗?担保公司的抵押车是什么呢,我们在这里解释下,担保公司的抵押车就是已经被抵押的车辆,抵押车分为银行分期购买的车和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那么,担保公司的......


·一、宁陵县醉驾吊销驾驶证三年可否重新考试?
      一、宁陵县醉驾吊销驾驶证三年可否重新考试?宁陵县醉驾吊销驾驶证三年不能重新考试,因为需要到五年以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吊销凭据: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处罚......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法院会如何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


一、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处理由谁来承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