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有外遇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男的有外遇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可以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一、《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
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限制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以下就简述一下:
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重婚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呢?小编对此认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种赔偿不以重婚方是否受到刑罚处罚为条件。一方因重婚给对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另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的有外遇本就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也会导致婚姻的破裂,对于受害方就可以要求对方给出相应的赔偿费用,这也是为了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协商好,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下面的事情。
总结:男的有外遇离婚能要求赔偿吗?可以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入账流程
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入账流程在当今社会中,许多公司为了壮大公司的规模,或者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于是纷纷从土地上下手,进而大量的购买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一笔小数......
·网上对方骂人110会受理吗?
网上对方骂人110会受理吗?一、网上对方骂人110会受理吗?110会受理,但是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并购重组新规内容有哪些?
并购重组新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
·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可以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可以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一、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
·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
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是什么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
·委托拍摄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委托拍摄合同范本该怎么写?委托拍摄合同范本该怎么写?委托拍摄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
男的有外遇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