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因企业合并合同的效力和履行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可以统称为企业合并合同纠纷。那么,在合并合同纠纷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一、在合并合同纠纷中应注意的事项企业合并和企业合并这两个混淆的概念应该引起重视。如前所述,企业并购是企业并购的优势概念,企业并购是企业并购的最强形式。以收购的形式,企业所有权是一种兼并,与兼并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一)企业控股是企业收购的一种形式,属于公司股东的行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行为,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二)企业控股不导致被控股企业主体资格的丧失,企业合并导致被兼并企业或被合并方主体资格的丧失(新设合并)。(三)企业持股的法律后果仅是被控企业股权的变动,企业的资产负债不得转让。合并的法律后果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可以在不清算的情况下被消灭,被毁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一般可以转移给现有企业或新企业。二、公司合并纠纷的法律适用处理并购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重组民事纠纷的规定》第30~35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享有合营、合并的权利。《国家改革委员会、国家计委、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合并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合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责任类型,即在资产与负债相等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所附当事人的负债为条件接受其资产;(二)收购方式,即兼并方对被兼并企业资产的出资;(三)吸收股权类型,即合并后企业的所有者将使用合并后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本的股东,成为合并后的企业的股东;(四)控股方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份实现控股和合并。这些都是合并合同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结:因企业合并合同的效力和履行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可以统称为企业合并合同纠纷。那么,在合并合同纠纷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一、在合并合同纠纷中应注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9.5万判几年
      一、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9.5万判几年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19.5万判十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


·没有孩子离婚能不能分到财产
      可以,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没有小孩的可以只分配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
      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一、劳动法工作7天才有工资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工作七天辞职,用人单位也要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1、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判多久?
      公民的隐私权,通信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的邮件、电报等往来文件不能随意被他人拆开或隐匿,否则行为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给他人造成损害,还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私自开拆......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应该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交通事故,各项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