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赔偿的。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处于试用期但是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需要想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的,赔偿的金额与计算方式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这是试用期员工也是享有的一项权力,与正式员工的待遇是一致的,因此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也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合理的赔偿的。
  
  
  
总结: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赔偿的。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房屋赠与要交什么税
      房屋的价值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进行买卖的时候,国家也会要求当事人依法纳税。但具体来说这个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呢?而要是进行的是房屋的赠与,那么这个时候又应该缴纳哪些税费?请跟随我们一起......


·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


·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职工进入公司或单位工作之前,一般都会签订工作合同。而签订的合同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集体合同,另一种是劳动合同,这两种合同的方式和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制定的,而且......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道路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而所引发的各种交通事故也是越来越多,一般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上,而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人多人对此不是很清楚,但是非道路交通事故亦是......


·网络诈骗6000多元判几年?
      网络诈骗6000多元判几年?网络诈骗6000多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合同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时效性是现实情况中最重要的一个时间因素,在很多的实践中都存在有时间因素,同时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都会存在有诉讼时间的规定,在民事案件的纠纷过程中,非常常见的民事诉讼......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