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态上来看,商誉是无形的,它是一种口碑,属于一种无形的价值。因为商誉的无形性质,所以商誉是具有依附性的,它所产生的价值,体现在商品的转让价值里面。因为商誉的原因,同样的企业会产生不同的受欢迎程度,消费者会更喜欢商誉比较好的企业商品。商标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并且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的功能,同样的商品,因为商标的不同,也就容易区分开。商标是一种符号,并且经过注册的商标,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商誉具有非物质的性质,也就是上面所讲的无形性质。但是商誉本身又与无形资产,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因为无形资产是可以辨认的性质,但是商誉不可以辨认的性质,商誉要与企业一同存在。商誉包含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认可,以及对商标的综合评价,它是企业总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他可以在未来的时间里面,给企业带来一些潜在的价值。比如一个消费者反响比较好的企业,因为它的商誉比较好,那么未来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这个企业之后,就会增加企业的销售量,所以说商品的商誉是非常重要的。商誉的财产性质,体现在其本身就具有价值,并且当企业的商誉受到他人的侵犯的时候,可以请求商誉的经济索赔。商誉是可以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的。口碑就比较好的商誉,它可以为企业带来的价值也是非常巨大的。商标具有的特征,最基本的是就是方便识别商品。这也是商标所产生的目的之一,因为同样的商品,因为商标的不同方便了消费者去区分,同样商标的区分性质,也是商标在注册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权利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可以去他人注册申请的商标是一样的,必须有不同之处才可以进行申请注册。商标是属于一种无形的资产,商标所体现的价值,主要和商标在消费群体当中的认知程度有关系,未来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多少利益,商标就会有多大的企业价值。经过工商局注册过的商标,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当发生侵权行为的时候,可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如果权力人的商标类别是属于驰名商标的种类,在跨类别的商品当中,驰名商标可以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总的来讲,商誉与商标的区别在于,本身的性质不一样,商誉是无形依附在企业的价值里面,他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商誉不能够用图形或者是其它的形态表现出来,虽然无形却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范围。商誉是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不需要去进行注册无形的存在。商标虽然是具有表现形式,但是却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很强的辨识性质。需要权利人去工商局申请注册,才会获得承认,同时产生经济上的效益。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态上来看,商誉是无形的,它是一种口碑,属于一种无形的价值。因为商誉的无形性质,所以商誉是具有依附性的,它所产生的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分别是多少2023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分别是多少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
·死缓后被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虽然法院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都是经过了严谨的考虑,但还是会因为一些特殊因素蒙蔽了案件的真实性,导致将当事人判罪后数年才发现错判了该案件,其中也有科技的原因在影响着,那么死缓后被判无......
·法院判的罚金没钱交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刑事案件不立案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不立案条件包括哪些一、刑事案件不立案的条件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