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可以后悔吗?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可以后悔吗?
  
  
  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不可以后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离婚调解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么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二、离婚调解书范文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需要签署离婚协议,此时,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即使提起人民法院也是可以不予以受理的,但是双方不是合意签署协议的情形除外。
  
  
  
  
总结:一、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可以后悔吗?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不可以后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是指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二、其他两类诉讼法的近亲属(一)《民事诉讼法》中的......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一般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的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


·一、夫妻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有哪些情形?
      一、夫妻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有哪些情形?如果双方没有采取约定财产制的,则适用民法典的法定财产制,此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由于工业化生产中环境恶劣等原因,尘肺病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角。尘肺病作为工伤的一种,当然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要求工伤赔偿。那么,申请尘肺病工伤鉴定了什么时候赔付?以......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财产分配可以后悔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