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基本义务。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当事人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三、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以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所以不论是什么理由都不能拒绝支付应该承担的子女抚养费,而如果一方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那么也会按照没有固定收入的标准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夫妻协商的情况除外。
总结: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基本义务。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劳务分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也越来越常见,尤其是出现在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行业为了促进项目的早日完工,并且利用分包工程的先进技术,统统会选择将建筑行业的子工程分包出去选择有良好资质的......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如今,男女在恋爱阶段喜欢互赠一下小礼品,财物什么的。但恋爱关系毕竟不是稳定的关系,当事人随时都有可能分道扬镳,那么此时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
工伤鉴定还没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办?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后,依据该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作出赔偿。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工伤后刚好......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只要行为人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是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当中是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的,那么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话......
·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条件
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性格不合、一方出轨、婆媳原因等。但是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致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当然,请求损害赔偿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条件......
·订车合同到期没有车违约指什么
订车合同到期没有车违约指什么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离婚后的一方无收入是否支付抚养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