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公司不服工伤待遇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不服工伤待遇的仲裁流程是什么?(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当事人应在第一次开庭调查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五)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六)结案。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三十日。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撤诉或视为撤诉的,向申诉人送达同意撤诉通知书,向被诉人送达撤诉通知书;实收仲裁费缴交银行,送达当事人银行收费凭证,办理退结费手续。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期限,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该条规定的60天虽然是对申请仲裁的时间的要求,但只是对提起仲裁申请的时间限制,并未说明超过该期限民事权利将不予保护,与民法通则明确说明超过一定期限将不予保护不同。根据有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超过60天的仲裁机构可不予受理,当事人丧失的是申请仲裁权。而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的诉讼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仍应受理,当事人丧失的仅仅是胜诉权,不存在不予受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对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60天的表述是“仲裁申请期限” 而不是“诉讼时效”。公司虽然对工伤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员工有的时候提出来的这些工伤待遇也有可能根本就不符合实际情况,对此,公司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其实公司向劳动仲裁庭提交了申请书之后,劳动仲裁庭的整个仲裁程序就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一步步进行的。
  
  
  
总结:一、公司不服工伤待遇的仲裁流程是什么?(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起诉离婚如何直接判离婚?
      近些年来,随着现代婚姻观念的深入人心,夫妻因各种原因离婚的案件不绝于耳。这也直接导致了起诉离婚案件直线上升。可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起诉离婚能否判离依然困扰着他们。那么,起诉离婚如......


·儿子死了父母离婚继承人还?
      儿子死了父母离婚继承人还有哪些人一、儿子死了父母离婚继承人还有哪些人?儿子去世夫妻离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
      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


·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
      非法集资的员工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与协议离婚有什么不同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却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到底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这显然是不利于夫妻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毕竟都不清楚肯定在做出选......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新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打官司的情况,打官司也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失,首先要做的就是起诉被告人,很多人在起诉时候会遇到一些事......


一、公司不服工伤待遇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