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都有哪些内容?
一、司法鉴定都有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的内容包括:1、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2、印面: 又称印章章面。3、 印文:印章印文的简称,又称印鉴。4、 公章:印面上镌刻有单位、机构、部门法定名称的印章。5、 名章:又称私章,印面上镌刻有个人姓名的印章。6、专用章:指单位、机构、部门内部使用的用于专门事务或专项业务的印章。
司法鉴定为了就是通过法律和科学手段得到一个有利的法律证据,为诉讼过程增加证据。但是司法鉴定证据种类有很多种,也是为了满足法律的需要,但是任何种类的司法鉴定结果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根据司法鉴定证据种类的不同,司法鉴定也是可以分为好多类的,诸如语音类的鉴定,笔迹鉴定等等。
二、司法鉴定证据种类都有哪些
1、书证、物证
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 “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的陈述
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4、视听资料
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意见
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场笔录
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8、电子数据
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
民事主体在受到了其他的主体实施的侵权行为之后,若是想得到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就需要按照司法鉴定的规定,向当地的有权受理鉴定的机构提出鉴定的请求。鉴定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事先确定需要鉴定内容是什么,然后才能按照流程落实鉴定工作。
总结:一、司法鉴定都有哪些内容?司法鉴定的内容包括:1、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2、印面:又称印章章面。3、印文:印章印文的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船舶抵押权可否能转移?
船舶抵押权可否能转移?船舶抵押权是可以转移的,具体情况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期待利益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期待利益必须是基于有效成立的合同上的期待,而不是基于合同可能达成的期待。对后者,如有过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期待利益并非基于缔约时的希望,而是基于如果合同得到履行对他而言所......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票据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票据吗?不需要,肇事者可以开票据,也可以转账或者直接赔偿现金。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
·一、合同解除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
司法鉴定都有哪些内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