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1、 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2、认真查阅、复制卷宗材料中的诉讼和鉴定文书。3、尽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发现办案进程中的违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4、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5、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定有异议的案件,可提供法律意见书表明看法。6、根据案情提出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7、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错误查封、错误扣押问题,及时向办案人员反映,并提出纠正和解决办法。二、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手中,说明前期的侦查基本结束,下面要进行审查起诉。当事人要尽快的委托律师,让其为自己做出有利辩护。律师从几个方面出发,仔细阅读卷宗,询问证人,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给检察院,可以提出当事人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请求免于起诉。
总结: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2、认真查阅、复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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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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