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年年交印花税?

  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年年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的规定,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如企业并未实际认缴出资,会计账簿上无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二、认缴制下怎么缴纳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因此,企业应在记载资金账簿的次月,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三、增加注册资本应如何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增资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1)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2)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那么,增加注册资本应如何缴纳印花税?请看下小编为您收集到的答案。【网友咨询】2013年,我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并依法缴纳了印花税,2014年2月公司减资20万元,2015年1月企业再增资30万元,也就是说公司现在的注册资本为110万元。我公司应当按10万元还是30万元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因此,若该企业确有证据证明2013年已按100万元缴纳过印花税,那么2015年增资时只需按10万元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在进行资本注册的时候需要缴纳的相关资产。只要是公司的基本资本注册不变的话,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资金。缴纳税务是我们做一个公民应尽的相关责任,逃税、漏税都会给国家带来损失。只要是规定我们缴纳税务的时候一定要缴纳相关税务。
  
  
  
总结: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年年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重婚罪婚姻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重婚罪婚姻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经济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保存
      在我国的法治社会中,相关的公司和企业在进行一些经济活动或者经济往来的项目中,会签订一些相应的经济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类合同到期后,相关的公司或企业应对这类合同进行相应的保......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我国民诉法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应当何时开庭,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打架斗殴双方都动手了怎么处理
      打架斗殴双方都动手了怎么处理一、打架斗殴双方都动手了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


·非亲生子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规定的呢?
      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建立婚姻关系、组成小家庭后,对家庭负责、对婚姻忠诚是双方无可辩驳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经过了初婚的甜蜜,进入到琐碎的日常生活后,忍受不了平淡和寂......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什么?一、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什么?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对于外国投资设立的企业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目前我过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企业注册资本是否年年交印花税?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