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世一方配偶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去世一方配偶的财产怎么分配?
去世一方配偶的财产的分配方式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配偶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夫妻之间的一方去世,那么配偶的财产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分配。根据情况的不同财产的分割形式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严格执行。如果去世方留有相应的遗书,那么该遗书中的内容就具有法律意义,必须要优先按照遗嘱执行。
总结:一、去世一方配偶的财产怎么分配?去世一方配偶的财产的分配方式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再婚父亲先离世儿子要赡养继母吗?
一、再婚父亲先离世儿子要赡养继母吗?如果父亲再婚时儿子已成年,儿子对继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继母承担了抚养义务,那么儿子要承担赡养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要如何离婚
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是出现在夫妻婚后,毕竟要是一方一开始就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自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那在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若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应该要如......
·婚内夫妻的债务偿还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
婚内夫妻的债务偿还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有法律效益,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快捷离婚方式。......
·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一、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XX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XX家属委托,并经得被告人王XX本人同意,......
·审查起诉时间是什么?
审查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什么是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怎么赔偿?代课老师上岗前毁约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一、去世一方配偶的财产怎么分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