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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

  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法律政策来规范离婚赔偿问题。关于二胎怀孕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一)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例如: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二)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后的问题不仅是二胎需要一定的赔偿,只要有关的额当事人作出伤害女方的事情,理论上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所以自己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一定的困难,但是具体的问题有关的部门会结合实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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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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