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违反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为前提,没有违反前述法规的,不犯本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意不犯本罪,对此格外留意;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往往是新闻出版部门的管理人员或者单位。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两个。首先,行为人违反国家对书号管理的规定,出卖或者向他人提供了国家标准书号,侵犯了国家对书刊出版的管理活动;其次,当被出卖的书号用于出版淫秽书刊时,客观上又造成了淫秽物品的广泛传播,从而又进一步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关于书号管理的各种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后果。书号是书刊得以合法公开出版的凭证,为他人出版淫秽书刊提供书号,本质上就是帮助他人出版淫秽书刊。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是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为其提供书号,则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书刊罪。
在自然人和单位都能够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情况下,《刑法》中的处罚也是有差异的。尤其是在对单位进行处罚的时候,采取的往往都是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都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当然,本罪本身也是属于过失性犯罪,故意并不能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总结: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我国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如果我们拥有多套的房产,那么在政府征收我们房产税的时候应该如何交纳税赋呢?为了让您更具体的了解多套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讲解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一、纳税义务人:以......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一、商品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一、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
·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1、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
·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广告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
·合同诈骗既遂后退还构成犯罪吗?
合同诈骗既遂后退还构成犯罪吗?合同诈骗对方主动退还诈骗款的,仍然属于犯罪。通过合同实施诈骗犯罪,如果已经取得诈骗款的,犯罪已经实施完毕,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且属于犯罪既遂。但......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