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
12、丧葬费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没有区别。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在自己需要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的财产损失本来就应该由自己来承担,而且,只要不是毒驾、醉驾等这些行为,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交强险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只不过,受害者可以索要的民事赔偿项目虽然大同小异,但赔偿标准就参差不齐了。
总结: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对证据拿不准的话,会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毕竟证据直接影响到最终法院定案。为了规范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活动,我国制定了这方面的有关规定,那么法院委......
·父母立遗嘱房子如何变更
父母立遗嘱房子如何变更?1、开证明文件必须先到自己单位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死亡证明。2、房产评估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常市价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办理......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有哪些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工程数不胜数。工程建设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同时也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我国的工程质量堪忧。......
·股东会决议债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债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政策指的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内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方面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处理土地关系中各种矛盾的重要调节手段,一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无非就是两个,第一个因素就是价格方面的,第二个因素就是商品的质量,由此可见对......
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