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起诉书怎么写?
一、笔迹鉴定起诉书怎么写?
笔迹鉴定起诉书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进行书写,笔迹鉴定这个词相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因为一般笔迹鉴定都只会出现在需要民事诉讼等案件中,需要通过笔迹鉴定来确定相关嫌疑人的罪证,除此之外一般这个词都不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之中。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二、笔迹鉴定的分类有哪些
1943年,犯罪学家将笔迹特征分为八种:
(1)字行的趋向;
(2)字迹倾斜的角度;
(3)字体的大小;
(4)字体的不同样式;
(5)整齐或杂乱;
(6)连续或间断;
(7)笔画的轻重;
(8)运笔的快慢。
1949年以后,笔迹的分类较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国笔迹鉴定专家的分类,将笔迹特征分为一般特征和个别特征两个方面。笔迹的一般特征是指笔迹的熟练程度、大小、间隔、倾斜度、连贯性、均匀程度、字型和压力的大小等;笔迹的个别特征包括十个方面。主要有运笔、搭配比例、笔顺、字的写法、标点符号的写法等。另一个有代表性的分类是1999年,贾玉文教授将笔迹特征分为九大类:
(1)概貌特征;
(2)局部安排特征;
(3)写法特征;
(4)错别字特征;
(5)搭配比例特征;
(6)笔顺特征;
(7)运笔特征;
(8)笔痕特征;
(9)书面语言特征极其应用等。
三、申请笔迹鉴定程序有什么?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注意: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对于刑事案件,笔迹也是一份证据,并且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要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前提之下,才可以判决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拿出的笔记必须要先经过鉴定才能作为证据进行使用,而书写超过六个月的笔迹,可能导致无法鉴定。
总结:一、笔迹鉴定起诉书怎么写?笔迹鉴定起诉书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进行书写,笔迹鉴定这个词相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因为一般笔迹鉴定都只会出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
·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计算标准是多少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计算标准是多少?1、房产继承权的公证费用:继承权的公证费是根据继承人所继承房产的评估价的2%进行收取,最低不能低于200元。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这项费用是需要根据......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公益金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公益金是什么法定公益金是指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法定公益金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一10%。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是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如果公司股东会或......
·聚餐喝酒后,在小区里挪车算酒驾吗?
法院认为,驾驶员为了挪车需要在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短暂驾驶车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
笔迹鉴定起诉书怎么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