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
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离婚不离家债务的分配: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婚姻存续中一方死亡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不存在离婚不离家的说法,既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解除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后不离家的,则构成了非法同居的情况,有关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都应当坚持共同财产共同分割,一方财产一方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理,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也需要承担。
总结: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离婚不离家债务的分配: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
企业公司更改股东麻烦吗?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
·拘役6个月在监狱一般都在干什么?
拘役6个月在监狱一般都在干什么?1、拘役6个月在监狱需要参加劳动改造,具体从事的工作,则各地各监狱各有不同,有的种茶,有的做服装、鞋帽等,有的还采矿,在劳改农场就是种田务农。2、当然,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杀人如何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杀人如何认定?随着社会发展,网络以及电视的普及,许多小朋友心理成熟的年龄越来越早,犯罪低龄化这一问题也出现在了大众视野之中。那么,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认定......
·法律如何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法律如何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医患关系是现在的一个热点话题,因为医患关系紧张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双方沟通有误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使得现在的人觉得医患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是否可以让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担任财务
在公司法中,注册公司法人在公司里面可以担任什么职务,不可以担任什么职务都是有规定的,但是这也是有很多人的不知道的,所以就会造成很多公司在无形中违反了公司法,规规矩矩管理公司是为了让......
·高空坠物致人民事诉状范文怎么写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遇见不可预料的危险,就高空坠物伤人的风险越来越高的眼下,这种意外极大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同时在相关的事件发生后我们应该使用法律手段进行合理解决取得合理补偿。但您知......
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