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补偿金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补偿金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时,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现实生活中,劳动纠纷往往比较复杂。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月工资(1)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2)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3、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还是需要对该员工进行补偿的。主要在于劳动法的有关条例明确规定,对于离职的员工,只要是非主动离职的,不包括劳动合同到期的,那么用人单位都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
总结: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补偿金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基金公司法人岗位职责有哪些要求
一、基金公司法人岗位职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职责和义务是按照约定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此外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出......
·协议离婚需要在当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需要在当地办理吗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而,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只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遗嘱所处分的也应该是其立遗嘱人的个......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有独立产权......
·厂里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补偿金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