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管理办法

  诉讼管理办法在法律中分很多章节,也就是说诉讼管理办法包含很多内容。第一就是它有属于自己的总则这个诉讼管理办法中的诉讼所指的是以行政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以及使用其他的诉讼程序处理的一些案件。还有就是为了提高公司的对应收款的能力以及面对其他纠纷时的自我面对和解决能力,分公司维护总公司的能力也应当加强,而且要明白并确定关于诉讼的一些流程,特别制定一些有效的办法。第二就是必须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这个案件的当事人要作为此次纠纷的直接负责人,所负责的是整个过程协调并帮助工作人员处理案件。这个案件的经手办理的人就是负责提交并报告诉讼以及处理此次诉讼整个过程中的所有的事情。而分公司的总经理就是负责来决定是否提交并报告此次诉讼和诉讼的调解方案。大区总经理则是来决定到底要不要进行诉讼的人。还有等等很多关于职责分工的东西。第三就是诉讼的提交报告与诉讼比如说所发生在分公司的各种纠纷,首先要以分公司自己负责解决作为原则。或者分公司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没有办法自己进行解决这些纠纷,想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这些纠纷的,应该向大区的法务人员或者说是大区的指定人员提交报告诉讼。并且在出现下面所描述的情况后,分公司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提交书面的报告诉讼给大区:1、一种就是对方的当事人早就已经完成了提交诉讼,或者已经接受并获取了对方的当事人并且准备以诉讼的方法来解决此次纠纷的律师函或者其他相关文书的。2、还有就是应该收款的账已经拖欠一年,但是已经进行了多次的催促,但是依然没有效果的,有的客户有故意拖欠不还的倾向的。3、最后就是分公司认为有的情况需要进行诉讼的。有的经过分公司总经理的同意后,分公司最后决定提交报告诉讼的,分公司案件的经办人应该详细的填写这个的《诉讼提报表》,同时带上附加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表中的内容应该包含并且详细的说明纠纷的过程经过以及其中发生的事情,并且保证这些都是属于事实的。然后经过分公司的总经理签了相关意见之后再提交给大区的法务人员。而大区的法务人员应该在收到分公司的提交报告后的3天以内,去往分公司并且向分公司了解其中的经过和案件的具体情节。如果最终做出不通过或者说是暂时不通过诉讼的决定的时候,分公司的案件的当事人应该依据大区的法务人员提供的建议来做出相应的处理,以防下一步纠纷中出现差错。第四就是要提前做好诉讼的准备第五就是非常重要的诉讼过程不能出任何纰漏所以当法庭决定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除了法务人员或者从外面聘的律师不能出庭外,分公司的案件人应该出庭。
  
  
  
总结:诉讼管理办法在法律中分很多章节,也就是说诉讼管理办法包含很多内容。第一就是它有属于自己的总则这个诉讼管理办法中的诉讼所指的是以行政诉讼程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专利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专利包括发发明专利、技术专利等等。这些发明创造和技术的拥有者需要向国家申请专利之后,这些发明才会被保护。一般来说,许多当事人都会将申请专利事项委托代......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1、与配......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处罚是什么?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处罚是什么?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为,经过多年的验证酒后驾车必然会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因此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越来越严厉,主要目的就是来保障交通事故不再......


·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1、补充适用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


·一、生了小孩能认定重婚罪吗?
      一、生了小孩能认定重婚罪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外遇有孩子会构成重婚罪,所以说如果要构成重婚罪的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


·刑事诉讼抗诉条件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


诉讼管理办法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