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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行为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欺诈消费行为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欺诈消费行为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欺诈消费的行为在现实生活当中屡见不鲜,比如说商家故意在一些价格标签上做手脚,使得消费者难以辨别真正的价格,还有一些商家卖给消费者的产品直接就是假冒伪劣的,产品过期之后又重新打码当做新产品销售的,消费者发现这种行为之后可以到消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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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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