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会按照不起诉处理。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处理。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回公安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哪些?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若是是第二次将案件退回侦查,但是此时公安机关依旧不能找到他人犯罪的证据,那么就只能讲已经逮捕,或者是拘留的民事主体释放。对于那些没有足够的证据,但是依旧继续审查工作的情形,极有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总结:一、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会按照不起诉处理。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录音证据规则
      录音证据规则一、录音证据规则1、应当提供录音文件的原始载体,比如手机、录音笔、电脑等,以证明录音的合法来源。2、录音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前后连贯,没有被删减或者篡改。3、有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做出勘验检查之后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做出勘验检查之后作出的,其中明确记载了当事人需要承担的事故责任,因此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您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下来吗?我们整......


·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在进行生意往来或者物品交易的时候,卖方一般会向买方发出要约,但是并不是要约只要发出后就始终有效,要约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我们结合......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了起诉,那么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而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费用的。那究竟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民法总则189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189条规定的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89条规定的是什么?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


·交通事故中多级伤残怎样规定
      交通事故中多级伤残怎样规定(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


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