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有哪些
  
  一、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未直接明确消费者的定义,但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
  
  这一定义不仅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的立法原则,而且与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性质相一致(有些单位为职工生活消费购买的商品,最终是要通过社会个体成员的使用)。同时,也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方法相一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有哪些
  
  (一)机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二)组织
  
  1.消费者组织
  
  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消费者组织是消费者运动发展的产物,是消费者行使结社权的结果。消费者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它是一种社会团体,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 不以营利为目的。
  
  2.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有七项职能,即: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对消费者的定义,其实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而在我国并未直接对消费者做出明确的定义,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来看,消费者主要就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在不断的加强保护,专门提供保护的机构就包括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等。
  
  
总结: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有哪些一、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未直接明确消费者的定义,但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
      如果离婚房屋能过户过贷吗?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


·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资格的人是谁
      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资格的人是谁一、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资格的人是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


·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刚刚毕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学生们有很多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往往他们在入职之后没有及时来签订劳动合同。当遇到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


·预售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预售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预售合同毁约适用定金法则,需要承担起两倍的定金的赔偿责任。关于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


·无证驾驶自首后还要拘留多久?
      一、无证驾驶自首后还要拘留多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撞人,构成......


·反贪局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反贪局批捕程序是怎样的?1、线索受理(1)反贪局受理的案件是贪污贿赂等十二种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不属本局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应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2)受理的......


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