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否合法?

  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否合法?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合法的。理由如下:一是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以上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情形: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虽然对帐函在文字内容方面一般不会有催收内容,甚至还会注明“本对帐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该行为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债权人提出要求情形呢?认为该行为可以证明债权人积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提出了要求,要求债务人确认债务,应视为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了要求,因此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二是 不是所有的债权人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对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方式不能过分苛刻,否则将助长债务人逃避债务的不良风气。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诚信缺失,债权人讨债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如过分要求,不仅会增加企业交易成本,而且会变相助长债务人想方设法逃废债务,不利于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交易秩序。企业之间在交易的时候并不是绝对的钱款和货物会在同时结算清楚的,基本上会出现货物已经送到却有钱款还处于欠账的状态,但是欠债的企业在诉讼时效快到期之前就给对方发去了对账函,这也就证明该企业存在还款的意识而自然应当中断时效。
  
  
  
总结: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否合法?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合法的。理由如下:一是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最高法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
      最高法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信息公开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了这项制度的出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信......


·仲裁裁决错误可以申请撤销吗?
      仲裁裁决错误可以申请撤销吗?仲裁裁决错误可以申请撤销吗?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是不能申请撤销的,以下情形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一)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


·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一、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


·股权激励标的物能否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不同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形式限定为货币,该法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给付并没有严格限定在货币支付。既然法律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形式未做禁止性规定,那么以......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
      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一、妈妈出车祸有误工费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一、离婚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男方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


对账函中断诉讼时效是否合法?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