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的根据《关于个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的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而这通常也是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往往在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司龄来计算应当支付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一般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总结: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的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


·河北省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2018河北省盗窃罪中关于数额的认定如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徇私枉法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五条?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


·幼儿园校车管理新刑法中的相关内容
      近几年因为网络媒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闻进入到我们的视线,关于校车超载或者发生事故的新闻也渐渐地被您所关注。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如果校车因为超载导致发生事故,将会给多少家庭带来痛苦。......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个税计算是怎样的根据《关于个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