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认定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规定还是会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来进行处罚,而从《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看,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犯罪中比较严重的犯罪情节,一般就是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结: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签订合同的目的和特点
      签订合同的目的和特点一、什么是合同的目的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然有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有利益才会有交易,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都会希望合同能够按约(......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消费中的发票和收据其实是完全不同的,其中发票需要商家交税,同时也可以让消费者报账。于是,一般情况下商家都是不会主动开具发票的。但要是消费者问到了,而经营者不......


·打架受伤怎么划分责任
      两个人打架属于互殴行为,除非对方以暴力来进行犯罪,为了阻止犯罪的行为才构成正当防卫。普通的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的条件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但是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因为这是法律上......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用是什么?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用是什么?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


·书面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
      书面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合同里没有违约金也是合法的,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必须要约定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按照法定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1)......


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