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岗位说明书的编写

  有些企业存在岗位职责不清、任务指派随意性较大、能者多劳、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等管理混乱的现象,因此,岗位说明书不应是简单的对目前岗位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描述,而应该通过岗位说明书的撰写达到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科学管理的目的。在编制岗位说明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工作分析和调查,了解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条件、上下级的关系、任职资格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可灵活选择用问卷调查法、面谈法、工作日志法、实地观察法等方法进行。



  

在界定岗位职责时,首先应编写部门职责。岗位的职责应为部门职责的分解,部门的各项职责应在岗位的职责中得以体现,即“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部门职责是界定岗位职责的基础,因此,界定岗位职责的第一步界定部门的职责。界定部门职责时,可根据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规范各项任务的工作流程,找出部门之间交叉的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图可以一目了然地描述完成工作的程序,反映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关系。当出现职责交叉现象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一刀切”。



  

其次,将部门职责分解到部门的各个岗位,明确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关系。这一过程也可作为企业定员定编的依据。根据任务量和工作的要求,应将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到具体的岗位,确定部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并明确部门内各岗位的岗位职责。特别是对于多个岗位承担某一共同任务时,应用规范的语言明晰地确定各岗位在此项工作中要承担的责任。如某公司的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要项: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



    岗位职责的描述应能准确、清晰、真实的界定岗位承担的责任、所具有的权限和岗位工作必须达到的目标、规范性责利关系。可是很多企业的岗位说明书没有注意到描述用语的选择,笼统地使用“负责、管理”等词语,导致岗位职责的描述流于一般化、普遍化,出现“千岗一面”现象,或者使岗位职责描述过小或者过大,根据岗位说明书的描述方式和用语显得尤为重要。标准的岗位职责描述格式应是“动词+宾语+结果”,动词的选择可参照表1,宾语表示该项任务的对象,即工作任务的内容,结果表示通过此项工作的完成要实现的目标,可用“确保、保证、争取、推动、促进”等词语连接。例如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人力资源战略工作可描述为“负责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保证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撑”。

    岗位说明书涉及到对各岗位的描述与规范,目的是使员工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责任、本岗位在企业的作用以及企业的要求,因此,在编制过程中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和参与。可惜很多部门主管都像在应付作业一样草草完成,没有借此机会与员工进行充分的交流,甚至在做完岗位说明书之后,员工也不知道岗位说明书的作用,有些员工还认为岗位说明书是对他们工作的限制,出现员工不理解、不利用、不执行的情况,使岗位说明书变成可有可无的摆设。

     HR经理在编写岗位说明书时,如果原有的岗位职责界定不清,那么就要对原有的岗位职责进行一次大盘点,编写的工作量将会很大。这时人力资源管理就面临着两种选择:对现状的描述和对未来的描述,即岗位职责“是什么”和“应是什么”的问题。若编写岗位说明书是解决岗位职责“应是什么”,则在界定岗位职责时必须对现存的职责交叉、职权不明的现象进行调整,这将导致一部分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的变动,可能招致员工的抵制和反对。
总结:有些企业存在岗位职责不清、任务指派随意性较大、能者多劳、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等管理混乱的现象,因此,岗位说明书不应是简单的对目前岗位工作任务的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小三没工作孩子抚养权归谁?
      虽然说夫妻双方有忠诚的义务,但实践中仍然会出现夫妻中的一方出轨的情形。如果男方出轨,第三者通常会被称之为小三。而小三生下的孩子则为非婚生子女。许多人会对小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感兴趣,......


·价格欺诈十三种行为都有哪些?
      价格欺诈十三种行为都有哪些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


·肇事逃逸未构成重伤是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未构成重伤是怎么处罚?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一、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


·公司法破产清算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法破产清算期限是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


·公司分立的程序和财产清算是怎么处理的?
      一些大型企业或者公司,为了后期发展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进行分立和合并。公司分立也就是一个公司分离成好几个小公司,这些公司是和大公司不冲突的,那么公司分立的程序和财产清算是怎么样的呢......


企业岗位说明书的编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