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综上所述,一些父母在老年体弱的时候,会先一份遗嘱,明确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先从子女、配偶等第一顺序人开始,各方可以根据财产总额确定各自的比例,原则上是均等分配。当然,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多给些也是可以的。
  
  
总结: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无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


·死刑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对死刑一直采取的都是慎重的态度,在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之后,还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才行。而关于死刑复核也有一定的流......


·一、交通事故伤残系数两个八级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系数两个八级如何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两个八级伤残在计算赔偿时,适用多级伤残系数进行赔偿的,八级伤残对应的赔偿系数为:30%,另一个八级累加3%的,合计赔偿系数为33%的。相......


·夫妻一方未立遗嘱遗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未立遗嘱遗产如何分割?未立遗嘱,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但继承遗产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


·没写股权协议能要回投资的钱吗?
      没写股权协议能要回投资的钱吗?一、股权登记的含义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


·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
      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一、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标的额300万的诉讼费应当是30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