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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为抚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当事人为抚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以抚养为目的买卖婴儿是犯罪行为,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儿童。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三、拐卖儿童加重处罚的情形(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儿童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能力非常有限,所以被拐骗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至于有些夫妻想要为人父母的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这也是比较无耻的一种行为。拐骗儿童给其他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一辈子都无法愈合的,趁早不要有这种犯罪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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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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