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很好理解的,因为有些人是在结婚之后染上了赌博、吸毒等这些恶习,或者从事一些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导致债台高筑,不管是否离婚另一半都没有帮助当事人还债的义务。特别是发现另一半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话,一定要注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总结: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广州医患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广州医患调解程序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2、宣传......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达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就是会构成我们国家的挪用资金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
·延长工作时间的危害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的上班工作时间,《劳动法》中是做出了相关规定的。要是单位在职工工作时间之外安排上班的话,则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那对于职工来讲,延长工作时间的危害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一、婚姻无效的上诉状怎么写可以提起上诉吗?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上诉状和民事起诉状格式一样。首先写标题,......
·杭州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在杭州,二手房屋交易在房产交易市场常见,因为很多人没有进行过房屋交易,所以对于杭州房屋买卖流程不是很清楚,在二手房交易时,更好的熟悉和掌握杭州房屋买卖流程,可以更好更快捷的进行而二......
·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