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
  
  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因此你的违约惩罚就只能有你和房东协商了,一般的行规是扣减一个月的租金;
  
  3、房东不想退钱是人之常情,但你可以和他沟通好一点,求求情,让他扣减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另外你的合同上没有说明禁止转租的话,你也可以找人转租以挽回你的损失,或者你把转租这介绍给房东,让他们签协议,房东收到钱之后,肯定会把你的租金退回给你的。
  
  二、扩展资料: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
  
  4、签订和同时,对房屋的缘由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
  
  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
  
  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
  
  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
  
  三、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在出租时,相关的当事人需要解除这类租房合同的,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如果房主不同意的话,相关的租房者可以起诉这类房屋所有者。如果能够与房主达成协议,支付相关的违约金,协商解决此类租房问题,我国的法律对此进行相关的保护。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并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触犯法律,要看所犯案件时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民事案件多涉及到的是赔偿问题,而刑事案件则可能会入狱服刑。于是,很多人都认为如果接受刑事或者民事处罚后,案件就算终结,但......


·赃款赃物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赃物赃款,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是来路不正的财物,当然更是不合法的财物,对于赃物赃款,一般人直接用合法不合法来判定,但是,对于具体什么性质的算是赃物赃款,怎么判定并不了解,那么赃款赃......


·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蓬安县律师?武昌区律师?武冈市律师?平武县律师?于都县律师?三河律师??在离婚的过程中,有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且自己也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给......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吗?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吗?1.初到一个公司的时候,一般公司都会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有关试用期的一些情况,有的人在试用期还没结束的时候就会被通知试用期没过,然后就不用来了,很多......


·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只要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这个合同就有效了。转让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双方可以要求在上班转让合同里面增加合同生效日期这项,不过商标转让的话必须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四的要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四的要点是什么?2017年9月份,最高法关于公司法的解释四正式出台并实施,其中以开展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对决议的效力问题、如何保护股东的知情权、......


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