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追加财产吗?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追加财产吗?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具体包括两种方式:(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随着时代的高速发展,很多人结婚的时候都是一头脑的发热,对于婚姻都没有慎重考虑,所以离婚的几率也是很高的。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原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利于子女成长,所以一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则可以要求抚养权变更,但一般不涉及到财产的增加。
  
  
  
总结: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追加财产吗?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且企业法人需要一起独立的资产进行偿还债务,故而企业的资本需要保持稳定性,一般不得随意增资、减资。但......


·一、租店面违约一般是多少?
      一、租店面违约一般是多少?租店面违约一般是当初支付的租金的20%,对于租赁合同有违约产生时,首先是划分违约责任。其次门面合同违约金通常需要在合同里备注违约金的百分比,如果没有备注则一......


·广西征地拒绝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拒绝赔偿标准是什么您对于征地,或多或少的都有一定的了解。任何地区政府都为征地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指南和补偿标准。但是也有极少部分地区不按照标准执行的,导致了当地产生了征地矛盾。......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


·商标能转让吗,商标是否能转让
      商标能转让吗,商标是否能转让商标能转让吗?不少人都曾咨询过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尤其是在手里有大量闲置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权人更希望能够通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一定的利益。针对这个问题,......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追加财产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