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自书遗嘱赠予是否有效?

  一、自书遗嘱赠予是否有效?
  
  有效,但是需要公证。
  
  最好是通过写协议的方式,建议再去做一个公证或者是协议过后将房屋过户,这样赠与行为才视为完成;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被继承人过世之后,在其在世期间,其仍然有权利对财产进行处分。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二、遗嘱赠与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遗嘱继承房产怎么过户
  
  三、需要的证明是什么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四、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写赠与遗嘱的时候要将被继承人姓名和出生日期还有财产的分布状况写清楚。之后还要写好财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如果被继承人过世之后继承人有没有权利处理相应的财产。涉及到房屋赠与的还要填写房屋的产权登记书,之后等待审核才能得到房产。
  
  
总结:一、自书遗嘱赠予是否有效?有效,但是需要公证。最好是通过写协议的方式,建议再去做一个公证或者是协议过后将房屋过户,这样赠与行为才视为完成;而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即期信用证有效期多久?
      由于国际贸易自身的特点,发货付款的周期比较长,因此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很受贸易企业欢迎。信用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即期信用证应该是使用最普遍的,付款银行拿到符合条件的单子后,应该马上付......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一个划分,在这方面交管部门是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而具体又该怎么划分?我们将在......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律地位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


·印刷品订货合同
      印生  字(8 )第  号  甲  立合同单位:  印刷厂(简称 方)  乙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不算,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


一、自书遗嘱赠予是否有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