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如夫妻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离婚对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就少不了对财产分割这个环节。从方式上看,有协议或者起诉两种,而具体到分割中,主要是分割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可以约定分割的办法,原则上均等分割,对于抚养孩子一方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适当照顾。为避免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做分割协议公证。
  
  
  
总结: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法律规定租店面违约金多少钱?
      一、法律规定租店面违约金多少钱?这个要看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话,那么就不用赔偿,不过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话,就按照对方的损失赔偿。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


·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
      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一、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超过两年不能行政处罚,具体理由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如何提起诉讼
      对交通事故方面争议的解决,不仅仅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调解等其他方式,但要是想要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的话,此时一定要先搞清楚交通事故如何提起诉讼,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不合法,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


·亲戚之间可以打借条吗借条认定问题?
      亲戚之间可以打借条吗借条认定问题?一、亲戚之间可以打借条吗借条认定问题?亲戚借钱也应该打借条,只要有借款关系就应当书写借条等债权凭证。借条的写法是:借条借款人:姓名:___......


·婚姻法哪年不承认事实婚姻
      婚姻法哪年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