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企业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一、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携带材料: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单位缴纳22% 个人缴纳7%
  
  三资、私营企业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7%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13% 个人缴纳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以及相关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也可以诉讼来解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企业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一、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文书样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父母双方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准许对孩子拥有探望权,一般情况来说父母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无缘无故中止的,那么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您就跟......


·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
      解除后代通知金与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1)适用经济补偿的情形:(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话,是存在道德和法律上的双重错误的。但是不一定所有的出轨情况都是由对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的时候,女方如果出轨了,其实也是真的和男方没有什么真正的感情了,......


企业公司怎么给员工交社保?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