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

  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
  
  一、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
  
  (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
  
  (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
  
  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
  
  (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由于《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约定无效。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这也就意味着,现行司法解释并不强制要求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之外达成的管辖协议。
  
  (四)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
  
  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4条改变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将协议管辖的范围由“合同”扩大至“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可以适用协议管辖,但仍然不允许与人身密切联系的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等案件适用协议管辖。
  
  二、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纠纷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始料不及的,出于当事人的考虑肯定是不想发生什么纠纷,这样可能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有些时候却也不得不提前做好准备,比如要是之后产生了争议,需要起诉到法院的话,那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其实就可以做出相应的约定。
  
  
总结: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一、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案件杀人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刑事案件杀人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


·犯罪未遂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一、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递交起诉状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在租房的过程中,出租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责任,其实也就是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吗?我们一起......


·新婚姻法女性自己买房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对于任何人来说,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现在房产的价格这么高,而且很多人在购房以后,自己的房屋可能还存在一定的升值空间,面对这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愿意放弃自己......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签发单位是什么?在房产开发商进行开发建造时,需要取得一系列证书,如建设许可证、工程质量认定书等等,它们关系到之后建筑工程的质量,牵扯着未来住户的安全问题,让我们......


协议管辖有什么适用范围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