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所以又称之为承诺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受要约人如果予以承诺,则合同成立;超过此期间未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在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方面,存在发信主义和到达主义之分,我国《民法典》奉行到达主义: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 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这里所说的到达,应该是指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接触、控制的地方,并非是指到达受要约人的手中。要约的存续时间应该视不同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应按此期限计算;而 在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时,如果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要约,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人在非对话要约中未确定具体时间,则应 以通常合理的时间为承诺期间,所谓通常合理时间应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和承诺到达要约人所必须的时间。
二、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要约人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即能够成立合同。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所谓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否则无法承诺。所谓“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
只有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并使要约发出后产生应有的拘束力。
对于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就生效了,也就是说如果要约的形式是是发送的邀请函,当被邀请方收到邀请函的那一刻,要约就开始生效,对于邀约合同是很复杂的,
总结: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用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很有可能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那要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亲属当辩护见看守所可以吗
亲属当辩护见看守所可以吗直系亲属代理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吗?
我们发现,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往往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方实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不过有的人就认为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那究竟是否会吃亏?请跟随我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取消了吗?现在时代在进步,科技在不停的创新,许多人也想要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事业,不再想要替别人卖力工作,便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家公司,但又有许多人......
·申请专利交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申请专利交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一、申请专利交的费用包括哪些项目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二)发明专利......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年的新规定由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一直在进行当中,所以征地行为也是时有发生,许多百姓不了解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此在征地的补偿协议上矛盾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广......
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