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核定征收企业偷税漏税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一、核定征收企业偷税漏税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个人如何举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县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上述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取书信、口头、电话等形式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税务机关都应受理。
  
  
  1、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2、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企业纳税方式都是核定征收,企业自己核算应纳税额,定期向税务机关报税。对于偷税违法行为,被人举报后,税务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数额较大,经过催收依然不纳税的,这就触犯刑法,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会调查并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
  
  
  
  
总结:一、核定征收企业偷税漏税犯罪的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起诉离婚可以全部委托给律师吗?
      起诉离婚已经成为结束夫妻婚姻关系的重要途径,虽然相对繁琐,但相关权利划分相当具体。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可以全部委托给律师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有一些家长为了承担起孩子的学费而选择外出打工,然后把自家的土地转包给别人。那么,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转包期限时长,合同怎么写,如果以后想拿回土地又该如......


·辞退补偿金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
      辞退补偿金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
      国家对投资公司注册资金有哪些要求?一、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


·协议离婚之后可以向前夫要损害赔偿吗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那此时要是夫妻已经协议离婚了,之后女方是否还能向前夫要损害赔偿呢?估计是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想到,事后经人提醒才知道。接下来,我......


核定征收企业偷税漏税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